监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过培训
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加强对员工
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有序生产
的基础,是提高员工
安全技术素质、做好
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条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第四条按照相关规定
,对入场的新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监理部、专业组、三级教育,严把新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关,入场的新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之后
方能上岗,并认真做好
新人员入场前三级教育记录入档。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有人事部门组织,总工室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
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好现场
和及时进行上报
等。2.项目监理部级教育: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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