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岗位职责
机加工一般安全守则
第一条新员工、转岗员工
及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
“三级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按照相关规定
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必须将长发罩入防护帽内。
第三条除装卡、搬运工件外,不准戴手套工作。
第四条各种机床开动前,要确认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按设备润滑图表规定注油,保持油箱内油量适当,油质符合要求,油压正常,油杯油线清洁。
第五条作业前,先抵速运转
3-5分钟,确认油路畅通,润滑良好,各部位运转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第六条严禁喝酒后
作业,不许擅自离开机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若发生意外情况或机床异常,应当立即
停机检查。
第七条机床运转时:
1、不准用手摸刀具和工件。
2、不准测量、检查转动工件。
3、不准变速或调整机床。
第八条用吊车装卸工件或机床附件时,必须根据工件的重量和形状
选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较重、形状较复杂的工件在吊装时必须由专职起重工进行吊装。吊装时对机床采取防护措施。
第九条清除铁屑时,必须停车,并使用专用工具。
第十条各类机床对所加工的工件必须符合载荷要求。
第十一条
各种机床的维护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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