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为切实规范信贷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联社文件,结合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星沙农商银行")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本行辖内机构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办法和单项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支行是指有权(授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本行营业部、辖内各支行及下辖分理处。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实行审贷分离办法。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总部实行审贷部门分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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