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0号)《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5月13日通过,现 予公布,自
2022
年7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5月13H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
(2022
年5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
那么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防止国家财产损 失,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预
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执法机关对罚没和扣押财物的管理等活 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罚没财物,是指根据执法机关依法对自然 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行政
处分决定,没收、追缴、收缴决定或
者人民法院罚款决定、生效裁定、判决而取得的罚款、罚金、违法所
第三十八条执法机关、罚没和扣押财物集中管理机构及其工作 人员,在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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