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转人员习惯性违章产生的原因及其治理
根据电力系统统计。有
80%以上的责任事故是由习惯性违章所引起的。而习惯性违章在基层班组的主要表现为:
1、不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如无票作业,不分析、不交待工作中的危险点;不执行工作监护制,有的班组长或者工作负责人不但没有履行监护的责任,甚至自己带头违规违章作业
。2、不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如不正确合理使用
安全工器具,
3、违反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如上班不按照相关规定
着装,有的不讲文明等等。
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点:
1、因循守旧,麻痹侥幸。一些员工
口头禅是
“过去多少年都是这样干的,也没出事,现在按条条款款
干太麻烦,不习惯。
”因此,就很容易习惯成自然,有意识地仍按老的操作经验和方法操作,自觉不自觉的违反操作章程
。还有的员工
不接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的经验和不足
,认为偶而违章不会产生什么后果,往往领导在时我注意,领导不在我随意,或者是看到别人这么做都没出事,因而,就随大流,无视警告,无视有关的操作章程
。2、粗心大意
敷衍,贪图省事。有的员工
工作不精心,我行我素,将岗位安全注意事项、操作章程
抛在脑后,把领导和同事的忠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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