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病损的致病条件与职业病特点
职业性有害因素是引发职业性病损的病原性因素,但这些因素是否一定使接触者
(机体)产生职业性病损,还取决于若干作用条件。只有当有害因素、作用条件和接触者个体特征三者联在一起,符合一般疾病的致病模式,才能造成职业性病损。
(一)致病条件
1.接触机会,如在生产工艺过程当中
,经常接触某些有毒有害因素。
2.接触方式,经呼吸道、皮肤或其他途径可进人人体或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病伤。
3.接触时间,每天或一生中共计
接触的总时间。
4.接触强度,指接触浓度或水平。
后两个条件是决定机体接受危害剂量的主要因素,常用接触水平
(exposurelevel)
表示,与实际接受量有所区别。据此,改善作业条件,控制接触水平,降低进人机体的实际接受量,是预防职业性病损的根本措施。
5.个体危险因素。
在同一作业条件下,不同个体发生职业性病损的机会和程度也有一定的差别,这与以下因素有关:
①遗传因素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存在遗传缺陷
(变异)的人,容易受某些有害因素的作用。
②年龄和性别差异包括妇女从事接触对胎儿、乳儿有影响的工作,以及末成年和老年工人对某
些有害因素作用的易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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