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大增
预防职业病早行动
近几年以来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经济转型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原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已经难以涵盖所有领域,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对《目录》进行了修订。
目录的主要变化
新《目录》有三大变化。第一,对类别进行了调整。原《目录》按照危害因素性质和所导致的职业病进行分类,各类危害因素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复。新《目录》只按照危害因素性质进行分类,分为粉尘、化学因素、物
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等六类。第二,职业危害因素进一步细化,如化学因素中除列举与
59种职业性化学中毒对应的因素外,还细化增加了其他
316种化学因素内容。第三,删除了原《目录》中的行业工种举例及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原《目录》除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外,还通过行业工种举例的方式予以说明举例。新《目录》删除了行业举例,并增设
“以上未提及的可导致职业病的其他因素
”项目。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导致哪些法定职业病,可以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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