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冬雨季施工防护措施
(一).冬季施工措施
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冬季施工严格依据有关钢结构冬季施工规定执行。
2.钢构件正温制作负温安装时,应根据环境温度的差异考虑构件收缩量
,并在施工中采取调整偏差的技术措施。
3.参加负温钢结构施工的电焊工应经过负温度焊接工艺培训,考试合格
,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4.负温下使用的钢材及有关连接材料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性能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
5.负温下使用的焊条外露不得超过
2小时,超过
2小时重新烘焙,焊条烘焙次数不超过
3次。6.焊剂在使用之前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烘烤,使其含水量不超过
0.1 %
。7.负温下使用的高强螺栓须有产品合格证,并在负温下进行扭矩系数、轴力的复验工作。
8.负温下钢结构所用的涂料不得使用水基涂料。
9.构件下料时,应预留收缩余量,焊接收缩量和压缩变形量应与钢材在负温度下产生的收缩变形量相协调
。10.构件组装时,按工艺规定的顺序由里往外扩展组拼,在负温组拼时做试验确定需要预留的焊缝收缩值。
11.构件组装时,清除接缝
50mm
内存留的铁锈、毛刺、泥土、油污、冰雪等杂物,保持接缝干燥无残留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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