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操作工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
第2条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
第3条操作千伏级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第4条12
7V手持式电器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应有很好的绝缘。
第5条工作面使用的电器设备,其绝缘性能和防爆性能必须符合规定。
第6条供电系统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均应当保持
整定标准,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应当立即
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
第7条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地点均应有相应的防潮、防水、防尘等有效保护措施。
二、停送电
第8条停送高压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9条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
在停止断路器之后才能操作停下隔离开关;相反送电时,只有在隔离开关合闸后,才能操作断路器合闸,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第10条
停电后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应的检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瓦斯可能积聚地地方
,必须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在
1﹪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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