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根据
“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
《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
[2018]58
号),决定今年
7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投机炒房行为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未在
10日内一次
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认购协议、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1.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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