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文件的编写规程
2.1总则2。1.1为规范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招标文件的编写与审核工作,提高招标文件编写水平,控制招标文件审核质量,特制定本招标文件编写与审核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2。1.2一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项目经理负责编写;重点或难点项目的招标
文件,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技术合约部或其他部门参与编写。招标文件的初审由项目经理负责,复审由部门经理或技术合约部负责,终审由技术合约部负责.
2。1。3技术合约部负责规范和整理公司各类招标文件,编制和改进招标文件范本,并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文件的电子文档。
2.1。4项目经理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编写招标文件,遵守成果文件审核制度.违反本规程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2。2编写程序
招标文件编写程序包括:
确定招标文件编写人;
编写准备;
领取招标文件范本;
招标文件的编写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三级审核;
招标文件报送招标人审核;
招标文件报送监督部门审批;
招标文件印刷、装订、验收与发出。
2.3编写准备
2.3。1一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项目经理作为编写人;重点或难点项目的招标文件由主管副总经理确定编写人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