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维修操作章程
一.在检测、修理
电气设备、线路时,要切断电源,挂上
“有人操作,禁止合闸
”的警示牌
,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并认真做好
防止突然来电时的各项措施;不准约定时间送电。
二.在临近带电部分进行检测、修理
工作时,要保证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并认真做好
防护措施。
三.操作前应检查工具的绝缘手柄,绝缘鞋和手套等安全用具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的应当立即
更换,并应作定期检查。
四.对于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装置和线路,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及时检测、修理
。五.合上电源时,应该先
合隔离开关,再合负荷开关;分断电源时,应该先
断开负荷开关,再断开隔离开关。
六.在需切断故障区电源时,应尽量缩小停电区域范围。要尽量切断故障区域的分路开关,尽量避免越级切断电源。
七.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
可靠的保护接地。
八.在配电控制盘进行检测、修理
工作时,不允许随意改动原来的线路接线。如需改动,应向有关领导请示或回报,并绘出更改线路图,标明接线记号。
九.不准无故拆除或短接电气设备上的熔丝及过
负荷继电器等保护装置。
十.推拉配电抽屉时,必须断开配电抽屉内的电源开关。
十一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