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工程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南宁市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
-锦春路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防火工程
交底内容:
1、在办公场所、生活区、作业区内不得乱扔烟头。
2、不得私接电气用具或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防止电器起火。
3、作业场所必须保持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疏散,快速走到安全地带。
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妨碍消防器材的使用。
5、学会使用干粉灭火式、泡沫式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
责任范围以内
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
责任范围以内
的消防器材是否处于有效、完好、适用状态。
6、一旦发生火灾,应当及时
拔打火警
“119”
,并报上级相关部门
。7、遇火灾必须积极主动参加
灭火救灾,服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
交底单位
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
-锦春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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