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起化工企业燃爆事故的分析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针对化工企业的动火作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
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对作业安全防火、动火分析和人员职责等做出了明确、具体的有关规定
。但是,笔者通过对所在市内几起化工企业燃爆事故的分析,发现动火作业中保障作业安全的关键因素还是在人,在于将岗位职责落实到位。
因职责不落实引发的事故
当前因责任不落实引发的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个是
动火作业负责人对动火部位的危险分析未落实。动火作业的危险性特别大
,尤其是在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应对工艺设备进行了解。动火作业负责人的职责规定其应在作业前详细了解动火部位情况,落实安全措施。如果作业负责人对工艺过程不熟悉,就不能较好地履职,容易产生误判断。例如:某企业给一个储罐制作顶部围栏,储罐内储存的是清洗回收水。因作业负责人对水的使用过程不熟悉,认为在水罐上动火不会产生危险,因此只安排检测人员对储罐周围环境中的气体进行了检测。但是,储罐内的水清洗过
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后,会含有少量可燃气体
——醋酸乙烯,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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