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庄矿业公司“百安活动”期间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为转变干部作风,贯彻落实公司2022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百日安全活动顺利开展,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特制订本项规定。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督察组,安全副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为安监部长、人力资源部长、党群部长,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公司跟、带班、值班、部门区队学习日学习及行为养成等方面情况进行督察。
2、活动期间,区队必须由队长、书记周末轮流值班。部室值班严格按照安排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外出。凡值班期间饮酒、外出者,中层给予撤职处分,管理人员取消管理身份。
3、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带、跟班制度,要求与工人同上同下。管理人员跟带班原则上不允许调班,因特殊情况调班必须经安全副总经理同意,提前一周办理换班审批表相关手续,落实替班人员后方可进行换班。
4、重点工作、专项工程必须坚持管理人员跟、带班制度,要求与工人同上同下,各级管理人员违反跟、带班规定的,将升级处理。
5、活动期间,严格请销假制度,中层干部无故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升级处理。
6、安监员、瓦检员、变电工等重要岗位工种出现脱岗、提前离岗、睡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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