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保证
矿基本建设正常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项规定
。1.未经线路运转
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移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
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
2米时除外。
3.严禁各种车辆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要有
人监护。
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
物品。8.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后方可进行。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
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10.未经线路运转
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转
单位检查发现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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