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柱、盖梁、桥台、台帽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参加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如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有障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存在缺陷
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处理。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允许随意
往下扔东西。
4、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或配有通讯设备,随时联系。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分工明确
。5、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吊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6、各种起重工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7、塔吊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吊起重物时,应该先
将重物吊离地面,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并有专人统一指挥。
8、起吊或
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证机身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4、墩柱及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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