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保卫和消防管理原则上由总承包商统一组织、统一按照市《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开工之前
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必须落实如下措施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胸卡,带好安全帽。携带物品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到总承包商办理出入证,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过结构总承包商门卫登记同意后才能放行,未经登记的车辆出工地时将被扣留。凡带料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总承包商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车内
物品将被扣留。
3)各专业分包必须加强消防意识的宣贯教育
,积极培训义务消防队员。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实施各项措施加强动态管理。
4)各专业分包加强防火检查,禁止违规违章作业
。对于明火作业必须建立
24小时值班巡检
制度;一查是否有
"焊工证"与"动火证";二查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易燃易爆
品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把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场关。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大量油漆、稀料、胶水类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进场时采用申报制度。分包应派专人看管,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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