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京建发〔
2010
〕281号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模板倒塌安全事故频发,为遏制事故多发势头,请各单位继续认真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建施〔2006〕1039号)要求,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模板安全使用管理,现将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
一、当大钢模板宽度大于(不含)1.5米时,必需设置两个及以上的支腿,确保模板放置时稳定可靠。支腿的上支点高度应不低于模板高度的2/3。
二、大模板安装入位后(或拆卸时),还未安装(或拆除)穿墙螺栓时,必须使用钢丝绳索具固定大模板,应将绳卡固定在横向大直径钢筋上或墙柱纵横向钢筋交叉点处,确保固定牢固。大模板的临时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或火烧丝。
三、对木质大模板的安全使用要求:
(一)现场制作木质大模板时,应进行相应的设计和计算,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木质大模板吊环宜采用可重复周转使用的配件,推荐使用附件1所示的吊环做法。当木质大模板吊环采用钢丝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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