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厂房双方租赁合同
工厂厂房双方租赁合同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
元。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
付款。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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