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一、整治责任
由安监局牵头,派出所积极主动配合
,各社区具体实施,共同组织开展工业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企业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甲、乙类生产厂房、仓库;
建筑高度超过
24米的工业建筑;
占地面积大于
1500
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平方米的服装、鞋帽、玩具、电子等厂房;
占地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的棉、麻、丝、毛、化纤等制品的仓库;
同一连通空间占地面积超过
1万平方米以上以钢结构为主的丁、戊类厂房、仓库。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日常管理规范有序,消防设施运转
完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各类违章行为明显减少,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四、整治重
点1、不得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影响防火灭火功能;
2、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3、室外消防水源、各类建筑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阻
;4、车间、仓库内不得设置员工宿舍,集体宿舍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