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专项安全措施
一、探放水措施
1、施工巷道不准超过停止线进入采空区保护煤柱内。在含水层、断层钻孔等处掘进时,必须坚持
"逢掘必探
"的原则2、在掘进过程当中
,遇到透水预兆,如淋水增大、空气变冷、煤壁出汗、挂红、
有水响声等,必须停止作业,撤出所有的人员
,向矿总调度室报告。
3、打眼时,如果发现
钻眼淋水变大或涌水时,不许拔钎子,必须停止作业,沿发生水灾时的避灾路线撤出所有的人员
。一、探水措施
1、探水原则:采掘工作必须执行
"逢掘必探、先探后掘
"。2、探水钻型号为
ZY-650
型。钻杆型号长度为
1米,直径
35mm
。3、井下透(突)水预兆
(1)、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挂汗;
(2)、空气变冷,煤壁变凉;
(3)、工作面出现雾气;
(4)、淋水加大或出现渗水;
(5)、巷道底板鼓起;
(6)、煤壁或岩层以出
"吱吱"的水叫声;
(7)、打钻时有水流出或钻孔底松软。
4、安全措施
(1)、探水地点必须备好顶、帮,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和栏板。
(2)、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施工,末经审批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3)、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并且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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