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安全协议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安全事故,严格责任界限,依据《中华人民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条款结合实际情况,
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权利及义务
1、孩子放学后在公办校校门口(大雨天在教室)等候,由校方工作人员负责接孩子到托管校区。
2、校方工作人员从公办学校接孩子回北大学习帮托管教育实验基地校区以及送孩子返回公办学校路上,孩子须服从校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乱跑乱跳。若因校方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校方负责;若孩子自身的原因(自身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事故,由学生监护人负责。
3、校方必须为孩子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及其他教学设施,选聘具备
执业资格的老师进行托管辅导。
4、校方为孩子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合理搭配饮食营养。若因校方工作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责任由校方承担。
5、校方组织孩子开展娱乐游戏活动(含户外
活动)时,应提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的安全防范措施,若因校方管理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校方承担安全责任。
6、校方严禁对孩子进行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负责,如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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