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设施运转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
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应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
第三条废水排放点按规范要求设置监测点位
第四条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正常运转
。(一)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所配套的生产系统或装置同步运转
。(二)严格按照操作章程运转
污染防治设施,其工艺运转
控制指标和运转
效果必须符合设施正常运转
的条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
要求。(三)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在其良好状态下运转
。对长周期运转
或易发生故障的设施、设备、配件,应有备用的设施、设备或配件。
(四)在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因故障或其他情况不能正常运转
时,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
第五条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
管理、工艺监测必须要有
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各项记录内容应妥善保管,记录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污染防
治设施运转
前检查记录。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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