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并经过上级
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之后
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1次
验收。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
“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1次
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安全隐患
,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进行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进行制止任何违章
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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