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与班组安全合同
甲方:杭州诚驰XXXX有限公司
乙方:为了确保安全施工,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自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入本项目部的班组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有身份证。并在进工地三天内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用于工伤保险参保及三级教育登记等)。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硬底鞋和赤脚。正确合理使用
个人的劳保用品,不得进行违规违章作业
。违反上述规定
的罚款50元
/人次。3、高处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扔材料和工具等物品;悬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违反上述规定
者罚款50元
/人次。4、不准攀登脚手架或井架上下;严禁乘坐井架吊篮;使用吊篮必须要使用
井架停层装置;不得在垂直运输吊具下方停留或作业。违反上述规定
者罚款200元
/人次。5、非电气人员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敷设电线;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容量电器;非开机工严禁
启动机械。违反上述规定
者罚款200元
/人次,没收电器。
6、不准坐靠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及屋面、阳台等临边处;严禁站在护栏、建筑物周边或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违反上述规定
者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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