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不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1.2.本项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备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确认后交底书应留底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以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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