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联动互助协议
甲方:乙方: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尽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迅速进行事故救援,保障在进行应急响应时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资、信息等要件能及时满足救援需要,本着互惠互利、权责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互助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经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派出相应技术人员和救援物资等协助乙方进行事故救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在救援结束后进行支付,支付的费用只限于救援物资的耗损费,人工费不计在内。
(二)在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经乙方要求,甲方技术人员和救援物资必须及时到达指定现场.
(三)甲方的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根据甲方情况定期更新,保证与实际情况相符),技术人员名单可不列出,在乙方发生事故时根据乙方需要由甲方派出。
(四)甲方技术人员、救援物资到达乙方后,由乙方相关负责人调遣,无特殊原因,甲方人员、物资
必须听从调遣,但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先安排本方人员、物资参与救援。
(五)在甲方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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