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
总公司工程项目建筑材料质量管理,杜绝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项规定
:一、建筑材料和设备品种采购的确定
甲方工程部依据
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将总公司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和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共同招标采购的材料列表,以书面形式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将材料和设备的品种列入《建筑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条款中,共同遵守,相互约束。
二、建筑材料品牌的选定
1、甲方工程部和乙方,各委派一名材料员对施工中所需要的
建筑材料进行市场调查(条件允许可实地考察),主要对其品牌的质量、性能及价格进行分析、比较,写出书面分析报告,报总公司领导参考,并先出三家以上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以下简称:供方)进行招标。在招标前甲、乙双方有关材料员
要在认可(统一)的材料(或设备)标底价报价单上签字,并由甲、乙双方派员成立评标小组定标。定标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甲方与乙方的材料结算价仍按双方合同规定的标底价格,不得增减。乙方与供方按材料中标价结算。
2、凡参加材料(或设备)供应投标的单位必须出具备
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产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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