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施工负责人(施工主管)防止事故责任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各级施工负责人对你所有下属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2)带头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3)组织施工项目开工之前
的安全交底。
(4)对未参加交底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5)检查并进行签字
确认已落实施工项目开工的安全条件。
(6)组织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措施。
(7)在每天的班前分工及安排施工时,进行
“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三查”(查衣着、查
“三宝”、查精神状态),以保证消除存在的危险因素。
(8)指导下属以安全的方法进行作业。
(9)督促下属正确合理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10)对特殊及危险性作业,要指派安全监护人。
(11)对在独立地点或隔离地点施工的人员,要随时与其保持联系。
(12)在每天例行的安全巡视检查中,若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要立即
予以改善
。(13)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规违章作业
者,要立即予以纠正并给予处罚。
(14)若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要立即指令停工,并向上级领导
报告。(15)对新入职人员和变换了工种、岗位、施工对象与环境的人员,要特别注意做好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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