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采面施工协议
甲方: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乙方:苦李树煤矿将
10703
残采面暂交马大伦采煤工队回采,本协议只为约束双方严格坚守红线意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先安全后生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乙方在安全方面必须按矿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作业章程
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章程
、《煤矿安全规程》、回采率、煤炭质量、回采产量及支护要求执行。细节如下:
(1)乙方工队所有上班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培训合格,并签定劳动合同。
(2)在安全生产作业过程当中
,凡发生责任事故,经矿方解决的,乙方工队长罚款
8250元
∽1万元/人次,事故班组处罚
5250元
/人次,事故责任人
处罚3250元
∽5250元
/人次,矿方带班矿长处罚
3250元
/人次,现场管理人员处罚
3250元
/人次,其它矿级领导和管理
人员另行处罚。
(3)每天回采产量要求:每月回采产量不得少于
80矿车煤,单班不少于
40矿车煤,每矿车煤单价为50元
;每月回采产量少于
80矿车煤,每矿车煤单价为50元
;注:①每月此残采面必须达
2000
矿车煤。
②每班矿方停电达
4小时(正上班)减一班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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