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定
为了积极响应2022年
6月1日期开始正式实施
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本司于2022年
5月31日下午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
会议,强调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章程
,现本项目部针对上述条例
及会议精神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定;
1、严格按照
“四规一标
”及安全生产制度施工,脚手架、施工用电、支模架、井字架工程必须按照本项目部编制的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操作。未能按上述规定
施工的,予以2022-05250元
的罚款,(除本项目部造成的材料因素以外)。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缺衬、缺带、破损的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扣好帽带。未能按上述规定
实施的予以250元
/人次的罚款。
3、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卷扬机操作工、脚手架操作工),未持证上岗的予以
1000
以上/人次的罚款。
4、各班组长积极做好工人安全教育
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收取其本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外来人员暂住证)提交于本项目部。未能按本项规定
实施的予以
100以上罚款。
5、在有关安全部门安全检查中,若哪个班组被发现安全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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