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省内大型超市进行了全面督查,发现存在大量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行为,如虚假促销、过期商品销售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信任,也影响了企业形象和声誉。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以及提升消费者体验,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惩处,并要求超市强化自身管理。
本文旨在针对山东省内大型超市的违规经营行为,提出整改方案,强化超市自身内部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保证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安全。
超市不得以虚假促销手法误导消费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商品进价及成本价与促销价不符;
虚假标注原价或折扣;
商品不实际存在或缺货状态,仍进行促销宣传;
以低价吸引消费者,销售劣质、仿冒、假冒伪劣产品等。
超市应当确保商品的材质、质量、价格等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杜绝虚假促销行为。
超市应设立严格的商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强化库房监管,防止过期商品销售。要求:
商品在上架前应进行充分检查,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库房在存放商品时应分类摆放,保证新鲜商品先出;
在售卖前,应对商品进行检查,确保质量安全;
如发现过期商品,应立即处理并进行记录汇总。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