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当严格
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当及时
修复。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杆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
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当及时
运送至指定
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二、木构件安装
1、在坡度大于
25度的屋面上操作,
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2、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当及时
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3、在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