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1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2条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3条消防组织应当依据
企业的特点、生产检测、修理
情况和季节变化,制定
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持续性
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习
。第4条对所有易燃易爆
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5条企业应当依据
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照国家
、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6条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
管理,并制定操作章程和规章管理制度
,定期进行试运转
。第7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
“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8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当立即
灭火,并向消防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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