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仓放炮安全措施
1、爆破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作业章程
及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
“三级信号
”(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
“三保险”(拉绳、站岗、挂牌)
“一炮三检制
”(装药前、爆破前、爆破之后
检查瓦斯)
“三人联锁
”(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当班班长以换牌连锁的方式互相制约和监督)等放炮制度。
3、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4、采用毫秒爆破,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性起爆。严禁使用
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5、爆破工必须要把
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
,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要把
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