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厂安全措施
一、防火灾事故措施计划
1、地面供电电网架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电路短路引发火灾。
2、设置消防水池,并储存足够的消防水。
3、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合格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
,按要求及时更换。
4、对发生火灾后,如火势不大,应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一切可能及时扑灭或控制火势,同时及时上报。
二、防电气事故措施计划
1、供电线路、配电设备必须按照国家
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已老化、接头较多的供电线应当及时进行更换
,防止因绝缘下降漏电伤人。
3、供电应完善漏电、过负荷、接地保护等。
4、停送电必须制定专门的停送电制度,检测、修理
电气设备及线路时由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电工完成,并应当设置
“有人工作,严禁合闸
”的明显警示牌
。三、防爆破事故措施计划
1、爆破工作必须由取得爆破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2、爆破前必须由班
组长安排人员设置好警戒,并清点人员后,方可下令放炮,爆破时应在规定的放炮距离以外安全地点进行。
3、正确处理残爆和瞎炮,对残爆或瞎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及程序进行处理。
4、加强炸药雷管管理,做好领用、清退、核销工作,杜绝炸药雷管丢失或被盗发生。
四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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