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
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章程
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训练
,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照国家
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后,方可上岗作业
,并按照国家
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允许私自
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当由
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之后
方可投入运转
,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相关部门
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
“管用结合
”、“人机固定
”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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