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工器具的选购、领取和验证:工器具的选用、采购必须由项目部技术部门依据
本工程的特点,工艺要求,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有关规定
、标准和数量清单,依据
实际需要调整数量提供给项目部,依据
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决定采购。
2采购的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必须具备
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新型的工器具要有国家检验部门的批准证明。
3领用施工队必须认真验收核实,对批量较大的工器具应进行必要的使用之前
试验试用,做到心中有数。
4工器具的日常检查:对起重工器具,如抱杆、滑车、双钩紧线器、手拉葫芦、绞磨(机动绞磨)、
U型环(包括抱杆脱落环)、地锚、钢丝绳和钢丝绳套等必须在每日使用之前
进行外观检验。
5张力放线设备的各项配套器具,如:卡线器、手拉葫芦、导引绳、牵引绳、临锚架、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接器、旋转连接器、蛇皮套,每次使用之前
必须严格进行外观检查和必要的试用检查,不准过负荷使用。
6大绳(棕绳、麻绳)、小绳每日使用之前
要进行外观检查,应按照安全规程
规定范围使用并在使用中勤观察。
7公用和个人操作使用的工器具如:飞车、各种梯子、手持电动工具等,除每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