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光 发表于 2012-11-20 12:46 
目的:增加购买力,解决买卖差造成的剩余。
条件:不能举债,不能投资,而且货币量要稳定。
首先,需要增 ...
谢谢您的回帖。但是您的方法并不完全正确。理由如下:
1.按照数学逻辑,社会需要的是一笔币损行为的购买,才能匹配社会其他单位的币利。那么,如果央行把一部分货币直接发给百姓,由于百姓花钱后并不会向货架上放上商品,也就是不会因为百姓的购买而使货架上又增加商品,所以这是一笔币损行为的购买。此正好符合上述要求。但是,这种做法不符合人类劳有所获的道德及经济准则。所以,货币直接发给百姓是不可取的。
2.你所说的补贴,资金应该来自于财政,而财政支出本来就是企业支出的钱,因而即使补贴后,也根本就没有纠正买卖差。那么,只能是这笔补贴的钱来自财政赤字(赤字部分不是来自企业支出,而是举债),也就是发行国债来补贴。结果,无理债务发生,买卖差还是没有纠正。不管这笔补贴是给了居民、企业或其他单位,以及方式为住房补贴、医疗等,结果都一样,望思之。
向商业银行注资或金融贷款等,本来就是要他们放贷,然后用无理债务去维系经济不要衰退。这是数学逻辑的错误,而不是方式的过时!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