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检查各单位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规、政策、方针以及公司有关环保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
2、协助各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拟定
环保设施运转操作章程
和环保规章管理制度
,经本部经理审查后,报主管生产副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每月要对各单位环保情况进行抽查汇总,并记录留底存档
。3.1检查各单位领导对环保的重视情况。
3.2检查各单位排污、尘毒监测超标情况。
3.3检查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转
情况,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
,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4、负责对各单位的排污、环保设施运转
情况按照相关规定
每月进行严格考核。
5、对环保设施效能下降,不进行维修或闲置不用致使有害物质超标排放的单位,提出处罚意见。
6、参与公司新、扩、改建等工程的
“三同时”工作,提出防止污染的建议。
7、发生污染事故及时向本部经理和相关部门
报告,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撰写
污染事故报告。
8、建立完善环保基础资料、台帐及各种记录。
9、负责公司环保年报、月度报告
统计工作,做好清洁文明工厂复查验收等工作
。10、有权对不按时开、停环保设施人员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处罚、制止。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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