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和学生
外出活动管理制度
一、严格审批程序
老师和学生
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每次活动前,局直管学校应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区教育局审批通过后方可
实施;其它应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教育中心校审批通过后方可
实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老师和学生
集体外出活动。
二、强化安全管理
老师和学生
集体外出活动要坚持
“安全、方便、就近
”的原则,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市级行政区域。要结合集体外出活动的特点,在出行前有针对性地对老师和学生
进行专项
安全教育,增强老师和学生
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完善外出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次活动中要明确专人负责,把安全工作的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组织集体活动需要租车的,须向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请示、备案,租用车辆须是车管部门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学校必须与车辆单位签订承租合同及安全行车责任书,车辆严禁超员。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关注天气变化,遇有雷
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一律不准组织外出。集体外出活动要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措施具体,责任具体到每一个人
。如遇突发意外事故,要快速
启动应急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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