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暨资质标准实
施细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22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
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
〔2015
〕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质许可权限
(一)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二)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
、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桥梁、隧道、核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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