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服与劳保福利管理细则
目的保障员工充分享受工作服与劳保福利待遇,规范工作服与劳保福利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范围适用于中民筑友有限公司湖南工厂(以下简称“工厂”)工作服与劳保福利的管理。
职责(一)制造管理部负责提交工作服与劳保福利用品的采购计划、入库及发放.
(二)各使用部门负责按需依据本细则规定领用和发放工作服与劳保用品,监督佩戴劳保用品和规范穿着工作服.
工作服的管理
(一)发放对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与公司签订劳动(务)合同的生产类员工;
工人岗位的工作实习生;
签订《培训协议》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首次发放时间
生产类员工(包括工作实习生),入司之日起3日内发放工作服。
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三个月以上人员,按照拟分配岗位规定的发放时间执行.
因个人或部门之间衔接原因造成未能及时量身或所需求规格缺货,则发放时间顺延.
(三)发放标准
各岗位工作服与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见《湖南工厂员工工作服与劳保用品发放标准》(附件一)。
(四)工作服折价规定
凡享受工作服的员工,如离职时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未达到工作服规定的使用年限,一次性折价给员工本人.
工作服的使用年限: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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