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知识之关于房地产企业利息资本化的问题
房地产企业一般通过借款进行运作,利息费用较高,而不同项目的
盈利能力相去甚远。因此,为了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企业可能会不适
当的利用利息资本化的处理方式来平滑业绩,导致会计报表失真。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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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房地产企业利息资本化问题的税法知
识,欢迎阅读。
一、借款费用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
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其他借款费用,
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计入存
货核算的开发项目、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企业是否已取得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所有权凭据,如已签署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等。
二、资本化期间确定是否合理
(一)利息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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