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安全交底
l.排水的安全要求
(1)施工之前
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并注意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山区施工应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如需改变原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同意。
(2)临时排水不得破坏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方的边坡,并注意不要损害农田、遭路。
注:1)临时截水淘至挖方边坡上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确定,一般不小于
3m.2)临时排水沟之填方坡脚应有适当距离,沟内最高水位应低于坡脚至少
03m.(3)在山坡地区施工,应尽量按设计要求先做好永久性截水沟,或设置临时截水沟,阻止山坡水流人施工场地。沟底应防止渗漏。在平坦地区施工,可采用挖
l临时排水沟或筑土堤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人施工场地。
(4)临时排水沟和截水沟的纵向坡度、横断面、边坡坡度和出水口应当符合以下
要求:纵向坡度应根据地形确定,一般不应小于
3‰,平坦地区不应小于
2%o,沼泽地区可减至
1‰;横断面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按照施工期间最大流量确定。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沟的深度确定。一般为
1:07~l:l5,岩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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