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指挥人员职责及操作章程
1.吊运指挥人员必须是
18周岁以上
(含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
)在.8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者。
2.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
3.指挥人员对指定的起重机械,必须熟悉其机械性能后方能指挥。
4.指挥人员应根据
GB5082
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5.指挥人员应熟知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
LD48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6.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7.指挥人员的作用就是使驾驶员按指挥信号的要求操作,把负载或空钩向其目的地运转
,不能干涉起重机驾驶员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8.负责负载的重量计算和绳索的正确选择。
9.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楚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转
指挥时,应当随时
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10.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1.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该先
做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12.同时用两台起重机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