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施工中的遗留隐患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
一2002)
规定,“承建加油加气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建筑工程相应的资质
”,“承建加油加气站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
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相应的资质
”,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应
“取得相应的资格
”。施工中的遗留隐患主要有
8个方面的表现。
(1)在加油站建设管理中,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应进行资质审查。但实际情况是,由无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与施工建设,甚至无设计进行施工建设的现象也不少。
(2)在改革开放前,单位、企业不论大小,凡拥有几辆车的单位一般都建有自己的加油站,
至少也储存几种桶装油品。现在除个别拥有车辆多的单位、企业还保留加油站外,大多数已经退出历史平台
。这类加油站从选址、设计、施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如内外距离都不同程度地满足不了
“规范”要求;呼吸管高度达不到高出地面
4.5及以上,没有高出建筑物顶面
1.5m
及以上,通气管直径不小于
50mm
的要求;工艺方面存在室内安装油罐与加油机、管沟敷设输油管并经过站房、喷溅起式卸油、无防雷与防静电接地等,这些都是加油站运营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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