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67 0

[学习资料]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2174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22%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800.9195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592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28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6-2-12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5-7-4 10:10:4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员工
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员工
的合法权益,依据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制度
。1、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2、事故的发生
后,应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造成
3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
3人(含)以上
1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
100万元(含)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造成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
10人(含)以上
5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
1000
万元(含)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较大事故;造成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
50人(含)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
5000
万元(含)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重大事故;造成
30人以上死亡的,或造成
100人(含)以上
重伤的,或造成
1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3、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进行上报
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的发生
现场和快速
采取措施抢救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建筑工程 建筑工 重大事故 伤亡事故 事故现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26 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