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指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指挥人员应当由
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当事先
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吊臂和机械移动的运动方向。
3.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发错信号时,应当立即
发停止信号。
4.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该先
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
100-200mm
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
“微动”信号指挥。
5.指挥人员阴天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如标有
“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6.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臂要易于辨别。
7.司机必须服从指挥
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
“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8.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信号的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转
指挥时,应当随时
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9.负载降落前,指挥
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10.对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相关部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